【本報綜合報導】台灣交通被國外媒體報導為「行人地獄」,立法院上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則。警政署自今日起路口安全大執法,重點取締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等違規。
警政署統計行經行人穿越道及轉彎不停讓行人、視障者先行,今年1至3月取締3萬717件,比去年同期1萬2893件增加1萬7824件,成長幅度超過1倍,除執法強度提升,也顯示駕駛守法觀念不足。
警政署今起大執法,重點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
依現行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處1200至3600元罰鍰;若不停讓視障者,均加重為2400至7200元。
台南市警察局配合警政署辦理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警方將針對用路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道路障礙」等違規態樣加強執法。5月先試辦1個月,之後視情況再調整專案時程。
高雄市政府也祭出3招打造銀髮族等行人友善通行環境,包括增大行人專用號誌尺寸、調整通行秒數、設專用時相或早開時相,市府指出,推動4年來行人事故件數減少近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