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開放成績優異學生可跳過碩士階段,直接攻讀博士,但原規定以博士班名額四成為限。教育部近日正式公告修正「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教育部核定高階人才培育計畫或專案,如國家重點領域高階人才等,將可不受名額四成限制。
通常學生欲取得博士學位,需按部就班先拿到碩士學位,但研究所認定大學應屆畢業生或修讀碩士學生,成績優異且具研究潛力,可在兩名教授推薦下,讓學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並以核定博士班招生名額四成為限。
教育部去年公告修正「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四條,並增訂兩項例外條件,首先,若博士班核定招生名額只有一人,即可全數以逕修讀博士學位方式錄取。其次,經教育部核定之人才培育計畫或專案,亦可不受四成限制。教育部舉例,如產學合作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計畫,常採碩博五年一貫模式,由學校招收碩士,修課一年後即逕讀博士,博士前兩年於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