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適度鬆綁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限制。立委沒有提案,草案審查過程共識度高,審查結果均照考試院版本通過;草案後續提報立法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
為延攬民間具多年工作經驗的專技人才並增加轉任誘因,草案條文增訂符合一定執業年資等條件的專技轉任人員,得以薦任第七職等及薦任第八職等任用的規定。草案條文也增訂資深績優轉任人員得放寬職系限制的規定,並放寬專技轉任人員取得簡任官等任用資格的條件。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另審查《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在限制轉調期間的公務人員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如符合要件,經原服務機關同意,得調任至子女實際居住地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