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昨天上路,首件聲請法院更生的個案代表黃先生,在法扶律師的協助下,向台北地院遞交更生聲請書。黃先生說,以前他還了卡債就沒錢吃飯,如今他終於鬆了一口氣,希望法院盡快裁准他提出的更生計畫。
低收入戶、小兒麻痺患者黃先生,1個月可領殘障和低收入戶補助有1萬多元,為了娶妻,向親友借了20幾萬,無力還債下只好以卡養卡,結果是迅速累積債務,在95年與銀行協商時,連本帶息已滾到64萬元,與銀行協商後,每個月要把殘障津貼8千元全數繳給銀行,今年初已是入不敷出,借款成了唯一的出路。
眼看著這輩子可能翻身無望,但消債條例的實施,讓他重新燃起活下去的希望。他說,以前還了銀行的錢,就不能有吃飯錢,未來起碼還有一些吃飯錢。
除了黃先生外,不少卡債族昨天一早就向各地法律扶助會預約聲請,但多數卡債族仍在觀望。以法扶高雄分會為例,2月以來,該分會已接到約1500件的預約電話,正式受理的有500多件,其餘的要排到6月以後才會安排律師提供免費諮詢。
台中地院昨天上午有309人到場諮詢,但僅有26件遞狀;法扶台中分會也有300多人諮詢,另有1200人預約諮詢,一口氣就動用了127名律師協助提供諮詢。
根據統計,符合債清條例的卡債族約有十萬人,其中15%設籍在板橋地院轄內,估計潛在案件高達1萬5千件,是全國最多的法院,院長陳祐輔說,除了投入所有民事法官人力,也動員20餘名法官助理協助。
法扶另針對銀行公會版的「債務人辦理前置協商申請書」提出質疑,認為其中存在很多陷阱,稍有不慎又會簽下第2次不平等條約,例如卡債族在協商時,無法就自用住宅借款一併協商還款條件,以致按期先支付房貸後,已無多餘的錢去支付無擔保的債務,大大降低協商成立的可能,法扶會要求銀行公會立即修改不合理條文,否則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