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7月起,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縣市實施「囤房稅」,台灣房屋根據財政部2021年房屋稅縣市個人歸戶資料,統計6縣市受囤房稅影響的人數共14.5萬人,預計將為地方政府增加約10億元稅收。
6縣市中,桃園市因非自住住家原本即採單一稅率2.4%,因此僅持有5戶以上者受新制影響,影響層面為6縣市最低;台南市也因持有1戶「非自住住家」仍維持1.5%稅率,衝擊對象僅限兩戶以上的屋主;其餘4縣市民眾,只要持有1戶以上「非自用住家者」,都是囤房稅的潛在加稅對象。
房仲業者表示,囤房稅的課稅範圍以「非自住住家」為主,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的民眾不須恐慌。另外,由於囤房稅實施並未採取全國總歸戶,因此跨縣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統計範圍,專家分析,不排除未來大戶會朝多縣市布局,分散風險,也降低稅負。
房仲業者指出,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的納稅人若想節稅,除了可將資產平均分散在家族成員名下外,也可考慮以「公益出租人」的身分來節省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