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160多國氣候談判代表,5日晚針對未來21個月的談判計畫達成共識,將在京都議定書於2010年屆期前,擬定新的削減溫室氣體公約。
聯合國氣候變遷基礎公約(UNFCCC)成員國,達成協議的要點包括:
.成員國2008年將舉行3次會議,焦點放在6月德國波昂會議,將討論如何提供資金對抗氣候變遷。預計8月在迦納召開的會議,將討論森林砍伐,以及日本提出討論各產業部門效率的爭議計畫。
.各國部長與政府代表,今年12月將在波蘭集會,舉行高層會談討論談判狀況。
.各國代表2009年將加緊談判,舉行最少四次主要會議,總計時間將達8周,高於2008年的六周會期。2009年底必須在哥本哈根針對新的協議達成共識。
.各國將討論限制,與降低海空運排放有害氣體的方法,可能是在新的全球協議架構內。1997年通過現行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條約京都議定書中,排除了上述部門。
.京都議定書各方,將繼續推動以市場為基礎的二氧化碳交易系統,作為遏制各國溫室氣體排放的方式。
.京都議定書各方,將繼續研究並強化制度,讓富國能藉由資助開發中世界發展環保科技,作為限制開發中國家排放的方式,這也就是所謂的「潔淨發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