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修正環評規定,加嚴風機與最近建築物實施環評距離,從二百五十公尺提升至五百公尺。環團呼籲,環評門檻應加嚴。圖/黃義書
【本報台北訊】環保署近日預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風機與最近建築物應實施環評的距離從二百五十公尺加嚴至五百公尺,其餘則未調整。
環團昨日發出聲明呼籲,為順利推動綠能發展,環評門檻應加嚴,建議陸域風機距民宅距離以葉片直徑十五倍範圍作為環評標準,另外現行太陽能光電環評標準過於寬鬆,應立即修正。
多組環團昨天發布聯合聲明,建議增訂與風機設置於一般保護區及重要野鳥棲地應實施環評;另外增訂風力發電機組與養殖漁業生產區及畜牧場、鯨豚等保育動物棲息環境五百公尺以內者,應實施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