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銷 說明會」名義要求業者配合調漲 北縣7家事業9名相關人士 共罰8460萬元
【本報台北訊】大台北地區桶裝瓦斯調漲案,經公平會調查,有人為脅迫並聯合哄抬價格的行為,處罰立孚分裝場、台北縣液化氣體燃料公會各二千五百萬元罰鍰,另有五家公司和九名相關人士,總共八千四百六十萬元罰鍰。
公平會展開調查一百五十家瓦斯分裝場和瓦斯行,發現事情不單純。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說,從去年十一月上中旬開始,台北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高萬盛及總幹事彭淑貞,與立孚分裝場副總經理江國瑛,及業外人士致信行銷廣告籌備處的負責人徐為,利用瓦斯公會九分區,共涵蓋台北縣二十二個鄉鎮市的組織體系,通知該會各地區主任密集開會共十七次。
周雅淑說,他們以「行銷說明會」的名義,要求瓦斯行業者要配合調漲零售價格,從十一月下旬開始,台北縣新店市、深坑鄉、石碇鄉、樹林市、新莊市、泰山鄉、五股鄉、三重市、蘆洲市及桃園縣龜山鄉迴龍村等地區,多數業者將營業用的桶裝瓦斯從每桶(二十公斤)六百一十至六百五十元,調漲為六百八十至七百二十元。公平會決議,處罰七家事業,立孚分裝場及台北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二千五百萬元罰鍰,富國泰有限公司二百萬元,清記煤氣有限公司一百五十萬元,偉多利煤氣有限公司一百萬元,家美企業有限公司八萬元,永松美有限公司七十萬元。
公平會另處分九名相關人士,徐為二千五百萬元,高萬盛、彭淑貞、江國瑛三人各一百萬元,吳壽吉二十萬元,謝瑞堂十五萬元,呂宏濤十萬元,葉藩曄八萬元,林明華七萬元,總計共處八千四百六十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