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的美國婦女辛蒂打算在太空舉行婚禮,她與奧克拉荷馬「火箭飛機公司」簽訂太空遊合約,將在2009年進入太空,舉行人類史上首次「太空婚禮」。
太空婚禮有無法律效力?有些航空律師認為沒有,但火箭飛機公司表示,在遠洋郵輪或海軍艦艇上,由船長主持婚禮可以得到法律認可,「我們的飛行員就是船長,可以主持婚禮。」
好,那麼「太空葬禮」呢?前年美國休斯頓太空服務公司推出「太空葬」,北京有數十人接洽,但因無法律規範,殯葬管理處沒有批准。不過,問題還不只於此。
去年11月,由於英國維珍航空等公司紛紛推出太空旅遊,英國政府決定制定太空法,明文禁止亂等太空垃圾及破壞火星、月球等星球,在太空發生的犯罪行為也將受到懲處。
中國去年初發射導彈摧毀一顆氣象衛星,產生大量碎片,導致太空交通危險,也正草擬法律來管理外太空,保護太空環境。
問題是,在太空該遵守哪一國法律?人類從「世界村」走向「宇宙村」,現行的法律和國家概念將受到嚴重挑戰。近期在維也納舉行的研討會,學者和太空科學家商討的便是太空律法問題。
1967年曾有外太空協定,獲得98國政府承認,遵守至今。這個協定是從傳統的海事法衍生而出,各國在其太空船中具有審判權。但在太空船外發生的問題,由哪一國的法律規範?國際太空站由多國合作,如果美國太空人打俄國太空人,又該怎麼解決?
此外,外太空協定將月球視為全體人類的共同財產,但日後若有小孩在月球誕生,是哪一國人?
太空法律問題,遲早會逐漸浮上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