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現行勞保規定,若有兩份以上工作之勞工,只要擇薪資高者投保即可,造成兼差族「職災漏洞」,為了彌補漏洞,勞委會最近將發布函釋,要求受僱五人以上事業單位的勞工,無論是全時或部分工時,都要參加職災保險。
勞保職災補償每月可領投保薪資的七成,最長可領一年,如果勞工在甲、乙兩地打工,但只在甲處投保,雖然傷病給付、生育給付、老年給付等保險給付都不受影響,一旦勞工在乙處發生職災,勞工將領不到勞保職災補償,若因此而造成殘廢,勞工也只能領一般殘廢給付,不能加領職災殘廢給付,類似情形經常發生在不同地點兼差的打工族。
勞委會表示,到處打工的兼差族,往返工作地的頻率高,發生職災風險也較一般上班族高,將另以行政命令補強規定,未來勞工無論是全時或部分工時,如果在兩處以上地點工作,只要工作地是五人以上員工的事業單位,勞工雖然仍可只在一處投保勞保,但都必須參加職災保險。由於職災保險費用由雇主全額負擔,勞工將不致增加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