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加速《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草案修法,本周舉辦三場民間研商會,昨為最後一場,環團及法界要求納入「公民訴訟」條款,未來若政府怠惰不作為時,民間才能有監督工具。環保署表示,將思考如何具體落實,願意研商討論。
《溫管法》將修正為《氣候變遷行動法》,昨聚焦討論氣候變遷調適作為,現場法界人士指出,草案很多是「戰略擬定的框架性條文」,寫法卻又是強制性質,應納入「公民訴訟」條款,讓公民及司法未來可以介入監督,否則根本無法檢驗政府的權利義務,只能透過各式程序討論,相當沒效率。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環境基本法對公民訴訟早有相關規定,溫管法草案卻未訂定機制,另外氣候變遷跟人權有重要的關聯性,目前能源轉型過程中,都是因為開發過程未做人權影響評估,才導致許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