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緬甸軍政府發言人六日表示,遭罷黜的文人領袖翁山蘇姬,因煽動群眾對抗軍政府及違反新冠防疫規定,遭法院判刑四年。
軍政府發言人紹敏通表示,依據《刑法第五○五(b)條》和《天災管理法》,翁山蘇姬涉及的指控各判兩年有期徒刑。
紹敏通表示,前總統溫敏也因相同指控遭判四年徒刑。紹敏通表示,翁山蘇姬與溫敏將在首都奈比多面對其他指控的審判,他們兩人目前還不會入監服刑。
緬甸軍方二月一日發動政變罷黜翁山蘇姬,國內掀起一連串抗議活動,當局對異議人士展開鎮壓行動,造成多人死傷。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現年七十六歲的翁山蘇姬面臨十多項指控,包括機密法、貪腐、煽動叛亂、違反新冠防疫規定、非法持有對講機、選舉舞弊、違法行為等,這些指控最高刑期總和超過一百年,而翁山蘇姬否認所有指控。
翁山蘇姬的支持者表示,這些罪名毫無根據,目的是要結束她的政治生涯,並在軍方鞏固大權的同時,讓她官司纏身。
在奈比多舉行的審判不對媒體開放,軍政府的公共資訊管道也未提到相關訴訟。翁山蘇姬的律師被禁止對媒體和大眾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