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為了開會出門,原想時間還早,就搭公車,等上了車才發現搭錯線。幸好只差一站,於是在愛國東路上的站牌下車,心想,幸好提早出門,只要快走到開會的地點時間正好。正快步走超越一個婦人,背後一個嚅嚅的聲音:
「去永和──怎麼走?」
以前住過永和。回過頭問她住什麼路? 她說:「福和路,警察局那裡。」她說話語音不清楚,速度遲緩,眼神煥散,看來似乎神智不是很清楚的人。
陪她走到捷運口,問她身上有沒有錢?空著雙手的她惶惑的搖搖頭。給她二十五元,臨時找一位也要進捷運的年輕大女孩,請託大女孩:
「請帶這位婦人買卡到永安市場,指點她上南勢角的捷運。我已經給她錢了!」
那女孩正好要去南勢角,到永安市場站會指點她下車。
看那婦人隨年輕女子下電扶梯,我有些內疚,也許該多給幾個銅板,她下車還要走一點路,如果轉搭公車,還要十五元。
可是,近年來老碰到騙子,才在前兩天,在公園路碰到一個中上年紀男子,他說腳痛要看病沒掛號費,要我給一百元。我正好要朝公保大樓走,建議他跟我一起來,我可以幫他掛號,他卻趕緊走開。
又想到兩個多月前,走過城街暗巷,有位婦人跟我要剩的悠遊卡。我說我的悠遊卡是市府給的專用有相片的,不能給她,給她二十元搭公車,她居然嫌少不收。
還有……,一次又一次碰到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藉口要小錢。早些年不是沒碰過,從我念中學當通車生時,就碰過,但是,那是好多年才碰到一次。但這兩三年,幾乎每個月甚至每週碰到,而誰真的身無分文,誰又是只想不勞而獲這幾十元,一百元?又很不容易分辨!
雖只是幾十元,但小奸小惡該縱容嗎?轉念一想,有時卻真的「一文錢逼死英雄漢」啊!
我真想建議政府設置一個機制,讓那些身無分文者,可以登記搭公車、捷運、或火車回到家,或去到目的地!也讓貧病者能看病!這樣,想藉口拿小錢的人就會減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