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動物園舉辦「好好來照顧(教狗)園遊會」,資深動物訓練師陳德和帶著狼犬示範基本服從訓練;這位老師傅說:「天下沒有教不會的狗,完全看主人教導時的態度。只要用心對牠,狗就會有感覺!」
看到報紙上刊載動物園老師傅這段簡短的話,讓我頗受感動;我們養一條狗,都需要用心對待、好好教導,何況是對人,而且是對自己的孩子!但是,我馬上看到的另一則社會新聞卻是:「爹放棄、娘不愛,小六生酗酒偷搶樣樣來。」
大人終結婚姻 小孩棄如敝屣
為什麼「爹放棄」?因為這個孩子有六次蹺家紀錄,並且有多次偷搶前科。警察通知他那位坐過五年牢又再另娶並生子的父親,到警局看他一眼,孩子的爸卻只丟下一句話:「這小孩沒救了!」然後轉頭就走。
為什麼「娘不愛」?因為他蹺家從台南到高雄去找改嫁的生母,但在門口站了一天,母親連個面都不肯見,還把他趕走。那年,他只是個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也是在那年,他學會了抽煙、喝酒,高梁可以喝四杯、啤酒可以喝好幾瓶,喝醉了,還會打人……。
見多識廣的警察先生認為,這名少年的自述可能誇大了些,不過聽了也夠讓人驚心、感嘆台灣的社會病了。可不是嗎?我們懂得要去愛護狗狗,用愛心和方法去教牠,難道父母離婚,孩子成了包袱,比一條狗都不如嗎?
對待愛情結晶 負責到底
常有朋友在婚姻出問題時,心亂如麻的找我商量。我在聽完前因後果之際,總不忘提醒朋友,無論最後決定是分也好、合也好,一定別忘了要把「孩子的最大利益」考慮進去;因為孩子是無辜的有血有肉個體,您不能不重視這條由您倆共同「製作」出來的生命。
然而,「考慮孩子的最大利益」沒有一個固定模式,因人而異,更不能以大人一廂情願的想法來做決定。
譬如上述報載那名問題小六生。父親十八歲就和母親結婚生下他和妹妹,母親原本無力撫養,要將他出養給一對好心夫婦,但爺爺堅持男孩不可送人,最後是送走妹妹;父母離異後各自嫁娶,小男孩跟著父親,經常被痛毆,萬念俱灰地他對著警察伯伯泣訴:「我本來可以送給別人養的,都是爺爺害的!」
連續做出觸犯法律的壞事,少年當然不應再為自己找藉口,怪罪到爺爺身上;但是看看他的家庭,又讓人感慨萬分,不忍苛責,畢竟他的父母的確失職了,還把他當流浪狗一般對待……。
勇於承擔 親子共迎陽光
我有一些婚姻不幸福的朋友,有男也有女,可喜的是,他們都在面對不美滿的婚姻時,勇敢而用心的承擔起責任,以孩子的利益為優先考慮;不論選擇離不離婚,至少都努力扮演好父母的角色,也算是對得起孩子和自己的良心了。
一位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拔成良醫的女性朋友,欣慰地告訴我:「孩子的爸爸不盡責,我可不能讓孩子對人性失去信心啊!」另一位平日工作忙碌,離婚後才開始和青少年兒子相依為命的爸爸,剛開始搞得孩子得去看心理醫生,但他很勇敢地向孩子道歉:「爸爸以前疏忽了你,我現在才開始學做爸爸,你要給爸爸機會……。」
瞧,只要有心,沒有帶不好的孩子;就像我們在教狗狗,「只要用心對牠,狗就會有感覺」。我就不信孩子會不如狗!爸爸媽媽們,加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