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如峰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天表示,未來台中港將依「台中港整體規畫及未來發展計畫(九十一至九十五年)」推動五年港埠建設和發展,五年將投資各項相關公共設施,及營運設施共計新台幣一百卅七億元,其中政府及民間各投資五十億元及八十七億元,以擴大台中港營運規模,設置自由貿易港區和物流專區,提升貨物附加價值。
行政院指出,為因應台中港區各設施因時空及環境背景的更迭,已於今年十八日要求交通部台中港務局,依據今年三月底,經行政院核定的「台灣地區整體國際港埠發展規畫」所賦予的定位,研訂整體規畫及未來發展計畫,以順應大台中地區未來市場發展需要。
「台中港整體規畫及未來發展計畫」包括:五年投資各項公共設施及營運設施共一百卅七億元,其中政府及民間各投資五十億元及八十七億元;配合發展親水遊憩政策,就親水遊憩設施進行整體規畫,為配合民間投資及推展港區遊憩親水需求,預估至民國一百一十年需碼頭總數將為六十四座,港區畫設十五個專業區;及建構完整聯外道路系統等重點。
行政院強調,本案經審議後,將由交通部依規定陳報核定,其具有自償性者,應依相關規定提供誘因鼓勵民間投資。此外,港區後側廣大土地,也應配合政策及產業需要,積極開發自由貿易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