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俞振安台北報導】近幾年國內各銀行相繼發行供消費者小額資金周轉的「現金卡」,雖然「現金卡」就某種情況而言,確實可讓一時需錢孔急的民眾免於向他人借錢遭拒的尷尬場面。再加上,經濟景氣不佳,失業率高,造成申請「現金卡」的比例相對增加,儘管某些銀行業者打出當日借還不計利息的口號為訴求。但民眾只要一旦申請使用「現金卡」,就需付出手續費和帳戶管理費,等於是「變相」的高利貸,不可不慎。
面對銀行「現金卡」的高額循環利率,通常有些自認聰明的消費者為了避免高額的循環利率,多會在循環利率動用前償清借貸。殊不知,消費者只要使用現金卡借錢,便須付給銀行一筆動用手續費或是動用費,平均一筆手續費約一百元。如果以「現金卡」向銀行借貸一萬元為例,就算消費者在循環利率動用之前還清,但換算後,實際上消費者已經先付出了百分之十二的利息。
不僅如此,還有部分的「現金卡」發卡家銀行除了手續費,另外,還向消費者額外收取所謂「帳戶管理費」。且除手續費、帳戶管理費之外,假設消費民眾每個月都持「現金卡」向銀行借錢,假設不動用循環利息的話,每次僅是這些看似不起眼達百分之三的手續費,換算成年利率的話,即高達百分之卅六,與高利貸幾乎無異。
雖然也有少數銀行以「現金卡」借貸低利率做促銷,但這也僅是「換湯不換藥」的作法,一如前述手續費、帳戶管理費,銀行業者絕對不會作賠本的生意。因此,建議您除非情況緊急借貸無門,否則最好不要申請使用「現金卡」,做好個人的財務管理,才是真正有效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