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男子和朋友把酒言歡後,接受了朋友建議,由滴酒未沾的他人載其返家。不過在此前,男子還是不放心停在紅線區的愛車,於是臨走前特將之倒退於路邊恰當停車格…沒想到這舉動居然遭到警員告發:原來這位先生當時呼氣時,酒精濃度已超過標準值,就算沒有把車開回家,可是方向盤和引擎都發動了,就顯然有「駕駛」實情!即使他不服到法院申請異議,可是法官還是認為他的行為已符合道管處罰條例要件,得繳三萬四千五百元罰款,並吊扣駕照一年。
哀,為避免得不償失,喝了酒以後,方向盤可千萬碰不得啊!
【為了提供更多大家關心的交通話題,本專欄與台北市交通大隊和台北廣播電台「台北Easy Go」節目(FM93.1周一至周五18:05 --1900)合作,每周二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