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被稱為「Uber條款」的汽車業運輸業管理規則一○三之一條修正案十月六日上路,但交通部給予兩個月有條件緩衝期。Uber昨發聲明宣布,決定配合政策轉變營運模式,以科技資訊平台身分服務多元化計程車隊業者。
交通部今年五月修法,Uber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載客計費限定時租或日租,且要提交營業計畫書,違規可罰租賃業者九千元至九萬元罰鍰。
為協助Uber司機轉型為多元化計程車,交通部給予執法緩衝期,報考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並於取得證照一個月內掛計程車牌即免罰,最遲十二月起掛牌。
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說,若Uber離開台灣,不但影響全台一萬多名Uber司機生計,對台灣科技產業更是不利影響,Uber與多元化計程車隊合作,司機多一個平台載客是好事,計程車業者與其一味反對,不如正面迎戰提高競爭力。
交通部表示,Uber人、車、平台都合法後,未來可成為計程車產業合作夥伴,有利整個產業一起進步。另也提供車牌活化,可以跨行政區過戶,避免哄抬計程車牌照價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