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義大利首都羅馬為打擊遊客做出擾民行為,市議會六日更新法規嚴加管束公眾舉止,包括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飲食、泡噴泉水及裸身等,違者可能會被驅離羅馬指定區域四十八小時並罰款。
羅馬自一九四六年就有相關法規,但大多只屬臨時規例。隸屬民粹政黨「五星運動」的羅馬市長拉吉(Virginia Raggi)提出嚴格執行全面法規,並計畫提高罰款,加強管理這個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的地區,要對摧毀城市的人「零容忍」。
禁令範圍相當廣,包括不准民眾在歷史古蹟的階梯(例如西班牙階梯)上推嬰兒車或行李箱、不准民眾在公眾地方隨意赤裸上身、禁止在街上吃喝、飲用泉水不可直接碰觸泉口,以及在公眾地方禁掛「愛情鎖」等。
除了對遊客行為嚴加管束,當地民眾也受新規限制,包括在街道上晾衣服、在市中心推人力三輪車、在街頭賣黃牛票、扮演古羅馬格鬥士吸引遊客合照並收費,或在大眾運輸交通上賣藝等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