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南訊】十九年前台南市歸仁雙屍命案死因謝志宏,多年來一再喊冤。台南高分院重啟調查發現,當年警方隱匿他所寫的行蹤稿等新事證,主動聲請再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新事證已足以動搖原判決基礎,裁准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謝志宏昨天當庭獲釋後,牽著母親的手表示:「自由真好!」
台南市歸仁區二○○○年發生陳姓女子遭性侵、殺害案,警方查出郭俊偉行凶,郭又咬出謝志宏是共犯,最高法院二○一一年五月判處兩人死判確定。
謝志宏多年來一再喊冤,人權團體也協助四處奔走,監委調查後去年七月也函請法務部轉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經台南高分檢重啟調查後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志宏所寫的行蹤稿,和「目睹郭俊偉行凶過程,但未參與」的供述等證據,去年九月聲請再審。
台南高分院表示,檢察官提出謝志宏所寫的行蹤稿、鑑定人藍錦龍出具的犯罪現場重建鑑定報告、謝所提有關血溝的網站查詢資料,和院方依他聲請向法醫研究所函詢的相關資料,均屬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