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了鼓勵台商匯回資金投資台灣,財經部會正擬定《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財政部長蘇建榮昨日表示,專法將在不妨礙洗錢防制、要促進經濟發展、不讓國內廠商有不公平待遇等三原則下研議,目前希望維持優惠稅率第一年百分之八、第二年百分之十,不再加碼。
蘇建榮昨帶領相關業務單位前往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針對海外資金回台專法,他表示,在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報告後,目前朝向三大原則跨部會研議,會儘快提出方案。
不過,有立委及工商團體認為,專法管控條件過於嚴格,建議應該放寬,且希望稅率可以再調降。蘇建榮對此表示,在行政院指示的三大原則下,財政部傾向優惠稅率維持第一年百分之八、第二年百分之十,不打算再加碼,後續必須與經濟部、金管會跨部會研議,同時,洗錢防制問題也非常重要。
在中美貿易戰以及國際反避稅風潮下,不少台商希望將資金導回台灣,依目前規畫,台商資金回台共有兩條路,一是藉由財政部日前發布的解釋令,在現行法規框架裡,讓可證明組成結構的資金在國稅局輔導下順利回台;二則是等待專法出爐,讓回台資金導入五加二等產業,並享有優惠稅率。
另外,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也詢問蘇建榮,海外資金專法是否會明確定義「境外公司」的合法性?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說明,只要經過投審會核准出去的,都是合法境外公司,不過,如果境外公司透過移轉訂價等規避稅負安排來逃漏稅,賦稅署透過檢舉或查核,可以掌握相關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