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去年九合一選舉合併公投產生的亂象,中選會向行政院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政務委員羅秉成昨天召開跨部會議。據轉述,對於公投與選舉合併舉行「保持彈性」、公投準備期間拉長為三個月、公投投票當日不可有宣傳活動,會中已有共識。未來若依此完成修法,「公投不一定要綁大選」。
去年選舉合併公投投票,造成投票大排長龍、邊開票邊投票等問題,中選會檢討後,建議修正《公民投票法》第二十三條,將現行公民投票案「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的規定,放寬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賦予公投與選舉是否同日舉行的彈性選擇。
另外,考量籌辦公投事務實際作業所需時間,建議由公投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投票。
中選會已將公投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行政院及民進黨立院黨團也將此案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不過,昨天會中並未針對草案逐條討論,其他修正內容例如縮短公投主文字數、引入公投簡稱等,將待三月下旬再討論。
此外,「民間公投修法聯盟」昨天表示,公投法下修門檻後,地方公投機制仍然「困在鳥籠」,全國仍有十五個縣市沒有跟進修正地方公投規定,甚至新竹縣、雲林縣、台東縣迄未制定地方公投自治法,六都也只有台北市、台中市公告地方公投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