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人間】歸還百年前借的書

文/佟才錄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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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佟才錄

某天,伊恩打掃閣樓時,發現了已故爺爺艾伯特.錢伯斯在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日從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原莫珀斯文法學校)圖書館借的一本書;然而,對於是否要把這本書歸還的問題上,母子倆發生了分歧。

伊恩主張不要歸還,因為事情已經過去了一百年,恐怕連圖書館都忘記曾有過這本書。而最為棘手的是,如果把書歸還給圖書館,按照規定,將要支付逾期罰金四三八○歐元,是這本書售價的一千多倍,實在讓人無法接受。伊恩的母親卡西亞卻說,一定要歸還圖書館,不管付出多大代價。

伊恩十分不理解,母親為什麼要小題大做,一定歸還一百年前爺爺借的書。

卡西亞含淚給伊恩講了事情的緣故:伊恩的爺爺艾伯特.錢伯斯原是英國莫珀斯文法學校的教授,他每周會從圖書館借一本書拿回家看。一九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艾伯特在開車回家的路上發生了車禍,被送到醫院時已經奄奄一息。彌留之際,他一直含混不清地說著什麼,當時,伊恩的父親和母親無法理解艾伯特的意思。此後的許多年,伊恩的爸爸一直為此事而耿耿於懷,直到去世。

現在,卡西亞才恍然大悟,公公的臨終囑托一定是「要把書還給圖書館」,沒想到這一晃竟錯過了一百年。聽了爺爺臨終托書的故事,伊恩淚流滿面羞愧地說:「媽媽,我一定替父親完成爺爺的囑托。」

第二天,伊恩帶著那本書到了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圖書館,看著這本一百年前借出的書,管理員貝弗利驚訝不已。他留下了這本書,讓伊恩先回家去,說他會將情況上報給校長。

一周後,伊恩接到通知,請他來圖書館繳納罰金,共四三八○歐元。伊恩來到圖書館,在處罰單上簽了名字,並交了罰金。正待離開時,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校長馬克.辛普森走上前來,緊握著伊恩的手說:「我非常高興,也非常驚喜能收到這本一百年前被借出的書,儘管過去了百年,它仍然保存完好。」

隨後,辛普森鄭重宣讀了一份決定:「鑒於伊恩主動歸還圖書的誠信精神,學校決定授予伊恩的爺爺艾伯特.錢伯斯『終身榮譽讀者』稱號,以後伊恩一家可以免費借閱圖書。」

有記者問:「歸還一百年前借的書,還為此繳納了四三八○歐元的罰金,到底有沒有必要?值不值得?」伊恩的母親卡西亞對記者說:「做人要講求誠信。生活中,誠信是個很珍貴的東西,比金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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