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台北縣淡水鎮代會提案周休二日前往淡水鎮將委託捷運局代徵一元的規費,財政部國庫署官員表示,先前並未核准過類似案例,但所有規費設計應合情、合理、合法,不是想收就可以收,整套收費機制架構必須合理,淡水鎮代會的提案「有待斟酌」。
國庫署官員指出,目前為止尚未看到淡水鎮代會提案的相關內容,所以合理與否還需看完整計畫後才能認定,但前往淡水的民眾和垃圾量增加、交通壅塞不一定有絕對關係,不能因為民眾前往淡水就要收規費。
官員表示,收取規費有一定的法定程序,雖然這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必須經由地方民意機關同意,但在行政作業程序中,涉及相關條例還需送到主管機關備查,如果設計有瑕疵,還是可以要求改善。
官員指出,過去曾受理過類似淡水鎮代會提案的類似案例,但最後都僅止於提案,並未真正落實。
官員表示,如果是風景區這種提供設施讓民眾使用的地方,收取規費並無不合理之處,但要以整個淡水鎮這種開放空間為規費收取範圍,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