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三重市魏姓夫婦疑與樓上有建築糾紛,三年多來樓上鄰居持續以馬達、鐵鎚敲地及拖家具等方式製造噪音,造成一家三口罹患憂鬱症或聽力障礙,板橋地院判決樓上楊姓夫婦需賠三十六萬元,且不得再製造噪音。
魏姓夫婦向法院主張,四樓楊姓夫婦住處從九十二年初開始就陸續傳出馬達持續運轉聲,隔年三月後,除馬達聲,還有撞球滾動、重物撞地、桌子拖曳與木屐重踏地板等聲音,導致魏姓夫婦分別罹患憂鬱症及適應障礙,女兒則因此聽力受損。
魏姓夫婦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經証實確定楊姓住戶製造噪音,雖未超過噪音管制法的規定,但法官根據相關研究文獻,認為上述噪音值足以影響睡眠,並造成頭痛、失眠症狀,因此判決楊姓夫婦需賠償並不得製造噪音。
法界人士指出,若楊姓夫婦不遵守,法院可根據根據強制執行法,對楊姓夫婦採取拘提、管收或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