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任職華盛頓特區的美國聯邦法官皮爾遜,兩年前因送洗的褲子丟失,將南韓裔洗衣店主告上法庭,這件案子十二日開審,皮爾遜找來許多證人作證,要求賠償五千四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十七億八千兩百萬元)。
皮爾遜控告來自南韓的移民鍾京南(譯名)夫婦和他們的兒子,搞丟他送洗的一條西裝褲。同時,店門口豎了一塊「保證滿意」的牌子,也有誤導他上門之嫌。媒體引述法庭資料的報導,這是皮爾遜在鍾京南店中被搞丟的第二條褲子。
皮爾遜五千四百萬美元求償金是根據華盛頓特區的消費者保護法,從洗衣店掛上「保證滿意」牌子之日起計算,每天一千五百美元。此外,他因為換了離住處比較遠的洗衣店,未來十年多花的交通費一萬五千美元也算在洗衣店頭上。
鍾京南的律師曼寧說,皮爾遜拿這種小事獅子大開口,為的只是解決因離婚而產生的財務困難,「這真是美國訴訟史上最差的案例」。
這個案子引發輿論高度關注,有人把它當成美國人愛打官司,過度興訟的例證,華盛頓郵報更公開質疑,皮爾遜判斷力和EQ如此之低,是否還能繼續適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