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司法院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二十六日完成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改革相關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或會銜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在記者會上表示,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是司法院重大的改革政策,而這個制度,是將訴訟資源儘量分配於訴訟最基層的第一審,終審法院則專注於法律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見解的統一,形成「底寬上尖」的資源分布,類似金字塔的形狀。
呂太郎指出,這樣的訴訟結構,是為了解決台灣目前訴訟制度所面臨的因距事發日久,導致證據滅失、證人記憶糢糊,事實無法及早確定,或因終審法律見解分歧等情形,造成訴訟事件在二、三審間來回審理,使得訴訟解決紛爭功能無法充分發揮,當事人訟累難除的困境。
呂太郎也說,改革後的金字塔型訴訟結構,可以讓爭議的事實在第一審充分的人力及設備支援下及早確定,終審法院集中於法律適用的審查,可使法律適用更正確,及避免法律見解的分歧。
此外,也要增加最高行政法院統一法律見解的機制、採行部分許可上訴制、強化言詞辯論功能、落實法律審強制代理,及最高行政法院確定裁判得附不同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