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能源局預計三月九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由於電價波動會影響物價,加上已有電價穩定基金,因此傾向使用基金彌補漲幅,「不能讓基金躺著睡覺」,至於實際使用金額,要等到年度結算後才會由台電支應。
台電日前董事會時討論,傾向提出四百四十二億元作為電價穩定基金之用,已扣除台電認為去年短缺之合理利潤約一百零五億元。李君禮表示,電價公式認定的合理利潤約為百分之三至五,台電粗算的數字,還是要經過電價費率審議會的討論才算數,「目前電價穩定基金並沒有特定帳戶,是採記帳方式,要求台電匡列在財務報表」。
至於何時才會要求台電支出電價穩定基金,李君禮指出,雖然四月一日會適用新的電價,若真的動用電價穩定基金,也需要等台電明年初正式結算,實際計算燃料成本、電價等數字,才會要求台電支應;目前確定三百三十度以下的民生用戶不調漲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