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花蓮強震後,媒體持續更新餘震數字,除了累積總數還有「顯著有感」及「小區域」地震的數量,到底這兩種地震是怎麼分級的。中央氣象局表示,絕大部分規模四點零以上地震會被歸類為顯著有感地震,但非所有規模達四的地震都被認定為顯著地震。
氣象局指出,顯著有感地震的必要條件是「地震規模四點零以上」,但在此同時,即時地震站觀測的震度也必須達到三個條件之一。一是,任一站震度達四級以上或兩站的震度達三級以上,或是縣市政府所在地任一站的震度達三級以上或兩站震度達二級以上,或是直轄市市區站的震度達二級以上。不過氣象局也訂有但書,若因地震的特殊性有發布的需要,也會發布為顯著有感地震。
以前晚十九時五十八分的地震為例,芮氏規模有四點四,但是只有花蓮縣鹽寮震度三級、花蓮市二級,不符合顯著有感三條件之一,但符合小區域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