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到派出所報到。圖/林孟潔
【本報台北訊】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涉遠雄人壽掏空、土城及新莊土地開發等弊案,前天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求刑二十四年;全案移審後,台北地院裁定五億五千萬元交保,並命他每天上午要到台北市三張犁派出所報到。趙昨天上午到派出所簽名、報到,面對大批媒體包圍及詢問,拱手說「謝謝、謝謝」後離去。
遭收押四個月的趙藤雄,前天在法院的羈押庭上表示,因長期吃西藥,血管破裂,在看守所內睡眠不佳,踏出法院腳步略顯緩慢、神情疲憊,走路須一旁人協助攙扶。
經過一夜休息,趙稍微恢復元氣,昨天上午九時五十分許,他在遠雄集團人員陪同下,前往三張犁派出所簽到,一如往常身穿黑色西裝現身。面對媒體詢問,他不發一語,跟值班台警員要筆簽名後,轉頭快步離去,前後不到兩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