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新北市招考清潔隊員,有八十歲長者報名「扛沙包」;桃園市一家台菜餐廳徵洗碗工,應徵者以六、七十歲年齡層居多。醫療發達,國人壽命延長,職場「高年級實習生」成趨勢,但勞基法規定雇主可強制滿六十五歲勞工退休,成為「年輕老人」就業障礙。
新北市清潔隊招考會場,高齡八十歲的楊姓先生現身受人注目,市府內部曾討論是否適合。原來勞基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雇主可強制滿六十五歲勞工退休的霸王條款,也是公家機關雇用勞工的鐵律,除非身分特殊,聘雇人員滿六十五歲一律「請退」。
八十歲老人爭取工作機會並非特例,還有更多六、七十歲「年輕老人」也渴望就業,但卻四處碰壁。新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陳兆年說,雇主忌以員工年齡決定錄取、升遷或調動,去年有名五十歲男子應徵印刷廠師傅,對方詢問年齡後,認為他年紀太大直接拒絕,勞工局就依勞基法裁罰業者三十萬元。
新北市府一名中階主管說,有些即將退休的資深同仁眼看升遷無望,工作就不如過去積極,這是最讓主管頭痛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