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結束後,李明哲獲准與其妻李凈瑜會面。圖/中新社
【本報綜合報導】民進黨前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案昨天在湖南省岳陽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李明哲對被起訴內容均表示認罪、沒有異議,並在訊問中數度重複敘述自己「犯行」。審判長最後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還押。
岳陽法院官方微博分段影音直播庭審的畫面,在第二段影音直播畫面中,李明哲在被押近半年後首度現身。
根據法院公布起訴書,湖北異議人士彭宇華二○一二年五月起先後創建「兩岸牽手、圍觀中國」、「圍觀華南」等系列QQ群,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人士,成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梅花公司」,並制定組織綱領,由彭宇華全面統籌擔任執行經理,李明哲擔任執行副經理。
起訴書指控,李明哲在二○一二年十二月起先後擔任彭宇華創辦的群組管理員、群主。兩人透過網路平台和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中國大陸發生的熱點事件。
起訴書指出,彭、李發布「詆毀、攻擊」政府部門和國家制度言論,透過「肆意歪取事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視政府」等方式,誹謗和攻擊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起訴書聲稱,李明哲與異議人士通訊時曾提及「我從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動是遲早的」、「大陸的統治者最殘暴」等言論,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在庭上對於所有質問,都如同公訴書所述進行回應,同時指稱自己受命於彭宇華,還稱中國大陸執法單位「文明辦案」,對自己的行為深表懺悔。
拿稿照念:對大陸有重新認識
李明哲在最後陳述時,拿著稿子照念說:「對過去因為自己過去價值觀的偏差,對中國大陸的惡意抹黑,把網友當成廣大民意。過去他在台灣接觸到對中國大陸存有偏見的媒體報導,中國大陸的法治執法狀況有很大的不同,這個讓我對中國大陸有重新的認識。」
李明哲說,在看守所裡面,從大陸電視節目中,讓他認識到中國的發展進步,跟過去在台灣所接收到資訊完全不同,這些實際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保障他個人用藥權利,「過去由於錯誤思想,也導致他觸犯一些犯罪的行為,我表示認罪和悔罪」。
李明哲事件大事記
3月19日
李明哲自澳門入境中國大陸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後失聯。
3月29日
國台辦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調查。
4月10日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抵達桃園機場準備赴陸時,發現台胞證已遭陸方註銷,無法登機。
5月18日
李凈瑜出席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向國際求援。
5月26日
國台辦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
9月6日
國台辦證實,李明哲案將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審理。
9月11日
李明哲當庭認罪,法官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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