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已於八月三十一日三讀通過,最受眾人矚目的包含開放人民參與、新法修正施行日起六個月內須進行理、監事改選等,體育署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協助成立網站報名專區,至十一月三十日前,年滿二十歲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皆能上網登記報名。
體育署日前邀八十二個特定體育團體召開說明會,溝通日後推行細節。體育署署長林德福表示,為了不讓民眾必須等到組織章程修訂完成後才開放報名,因此開放報名與各協會修訂組織章程同步進行。
之前中華足協提到有關個人會員的部分與國際足球總會(FIFA)、亞洲足球聯盟(AFC)規定抵觸。林德福表示,目前足協未能提出國際足總的規定,體育署就國際章程與目前狀況都有做了解。
此次開放個人會員限制除須年滿二十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外,只要在報名截止前通過審核及繳費的會員都享有投票權。
中華體總副祕書長呂瑞瓊表示,依據《國體法》規定,現任或曾任國家代表隊之運動選手理事,不得少於全體理事總額五分之一;個人會員理事及團體會員理事,均不得逾全體理事總額二分之一,因此對於個人會員部分仍有一定的比例限制,不會因人數眾多而造成不公平或是其他問題。相關報名資訊可上中華體總網站查詢,或電洽:(○二)八七七一一四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