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佳穎
媽媽說她有次去上課,老師提及自己就是個「公親變事主」的最佳實例,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這位老師某天走在路上,看見一位孕婦昏倒在地受傷了,而當時有位機車騎士正從她的身旁呼嘯而過。這位老師相當急公好義,立即叫來救護車送孕婦就醫,而且報警說自己親眼目睹孕婦被機車撞到昏倒受傷,他願意上法庭當證人。
不久之後,這位孕婦悠悠轉醒,警方請她說明事件始末。沒想到孕婦竟然說,那天她不知為何身體突感不適因而昏倒,受傷也是因為身體撞到地面,並沒有被撞,整起事件和機車騎士無關。
這下,情勢大逆轉,這位老師「好心被雷劈」,因為機車騎士要控告這位老師「誣告」。
以上的例子提醒我們,有時候眼中所見不一定就是真相,或許我們只看到了表面。現代人常為了明哲保身,不願意介入他人糾紛,雖然熱心助人是件好事,但要當和事佬時,還是應該先了解事件的原委及來龍去脈,先別急著自行下判斷,才不會「公親變事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