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2名退將赴陸參加中共紀念孫中山誕辰150周年活動,並聆聽習近平講話,引起爭議。圖/取自網路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指出,未來退將或政務官赴中國大陸將管制至少3年,若有違反或損及國家尊嚴,情節嚴重者可剝奪自行為時起全部月退俸,「一輩子不得再領」,至於領一次退休金者,最重可罰新台幣500萬元。估計受影響人數為1000人以內。
未來退離職人員赴中國大陸的重點管制對象,包括中將以上軍官,以及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以上政務官、還有涉密程度較高的官員等。此類人員赴陸參加政治、軍事等活動規範,禁止參加中國大陸領導人所主持相關活動,但報經原服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至於參與非中國大陸領導人所主持活動,則不得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例如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的旗、徽、歌行禮或唱頌等。
陸委會提醒,受罰者將同時被追繳註銷勳章、獎章及其執照、證書,但服務獎章、忠勤勳章等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