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敵避(DEET)成分的防蚊產品,今起在網路、超商、雜貨店,統統都可買得到。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含有敵避(DEET)成分的防蚊產品,過去被列為是指示用藥,僅能在藥局販售,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宣布,敵避已改為「乙類成藥」,今起網路、超商、雜貨店等一般業者,統統都可販售。
乙類成藥可販售的範圍包含零售商、網路等處,但是網路通路業者,必須要擁有實體店面,一般民眾若是購買防蚊液後轉賣,將可依照《藥事法》開罰3到200萬元。
食藥署提醒,使用防蚊產品,需距離皮膚或是衣物10到15公分,先噴手再塗臉,要避開身體脆弱處,如眼睛、傷口等,而未滿6個月的嬰兒則不建議使用。若與防晒產品一同使用,建議先使用防晒產品,間隔5至10分鐘,再使用防蚊液,以免造成皮膚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