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交通局昨天宣布,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民眾若未依規定停放自行車遭拖吊,將依法收取每次每輛一百元的移置費用,及二十五元(輛/半天)保管費用,若在一小時內取車,不收取保管費。
交通局交通治理科解釋,腳踏車無車牌,僅能收取移置費用,但執行拖吊時除了會拍照存證外,也會在椅墊、鎖頭貼上條碼,屆時民眾必須出示身分證、鎖頭鑰匙,工作人員再次拍照存證後才能領車。交通治理科表示,全市有十三處拖吊地點、三處自行車拖吊場,拖吊隔天將在停管處自行車專區公告。民眾若超過一個月未領車,公告三個月後,將請環保局移置、對外拍賣。
對此,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早在四年多前就實施」,除拖吊至保管場,並收取移置費一次八十八元、保管費一天二十元之外,一個月沒人領,將上網再公告三個月,仍無人領取就交由環保局回收處理或是通知oBike業者領回,也可能整新拍賣或拆解資源回收。
台東市區不時看到oBike,被民眾使用完後隨意放置,長時間占位和違停。交通隊隊長張國棟表示,只要民眾檢舉違規亂停,會當場處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至於是否拖吊違停單車,待拖吊單車相關作業規定都修訂後,就可進行違停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