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永本
謂諸佛所自證之道,非語言文字所能表達,唯佛與佛乃能徹底了解。猶如以手指月,其指非月,一切語言文字也不全等於諸佛證悟之內容。
關於此義,華嚴宗謂「果分不可說」,禪宗謂「不立文字」,天台宗亦立有「四不可說」之義。《碧巖錄》第二十八則(大四八.一六八下):「釋迦老子出世。四十九年未曾說一字。始從光耀土,終至跋提河,於是二中間,未嘗說一字……諸佛出世,四十九年說;達磨西來,少林有妙訣。又道諸佛不曾出世,亦無一法與人,但能觀眾生心,隨機應病,與藥施方,遂有三乘十二分教。其實祖佛,自古至今,不曾為人說。」
〔大般若經卷四二五、北本涅槃經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