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結果顯示,高達九成上班族常加班,平均每周加班八點二小時,每天加班一點六四小時;卻約有五成無加班費可領,且近七成四上班族擔心會過勞死。
勞基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再延長工時兩小時以內,加給每小時工資額乘以一點六六;另有特定狀況超時工作,加給每小時工資額乘以二;但是調查結果每周加班八點一八小時。
事實上卻有將近一半的加班族領不到加班費,僅百分之二十三點六加班族可領到一點三三的加班費。
百分之七十四的上班族擔心將過勞死,加班症狀包含肩頸僵直性發麻、記憶力減退、注意力難以集中及情緒惡化,包括暴躁、易怒、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