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呼籲,機車族收到傳繳機車燃料使用費通知書後,應盡速繳款。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南訊】機車燃料使用費別欠繳,否則每筆要多付250元手續費!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天指出,近2年大量受理監理所移送欠繳機車燃料使用費的案件,經統計,104到105年度合計受理22萬6703件,其中6萬9621件已完全追回。為追繳欠款,台南分署已查詢義務人的存款餘額,並持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的存款。
台南分署強調,由於銀行配合執行命令作業,有行政成本負擔,而且此筆手續費是因為義務人欠繳燃料費而產生,所以須由義務人自行負擔。
銀行依執行命令將存款交由監理所收取時,會逐筆收取250元的手續費,直接從義務人的帳戶內存款扣除。
台南分署呼籲,機車族收到台南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書後,應盡速持傳繳通知書至統一、全家、OK、萊爾富4大超商繳款。如已收到台南分署的執行命令,請盡速與台南分署承辦人員連繫,繳清欠費,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