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預告,攝影腳架、自拍棒類棒狀物收合在六十公分內的可隨身帶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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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愛用自拍棒的民眾有福了,民航局預告將修正不得攜帶進入飛機物品的規定,收合在六十公分內的攝影腳架、自拍棒等類棒狀物,可隨身帶上機,最快月中實施。
民航局空運組長韓振華表示,因擔心過長棒狀物轉換為攻擊性武器或機內使用干擾他人,過去規定收納後長度二十五公分內的腳架始可上機,因此超過二十五公分的腳架只能託運,過去曾有民眾誤將自拍棒當隨身行李,被安檢發現後,只能當場丟棄。
「自從流行自拍棒後,旅客想隨身帶的需求大增,於是參考日本相關規定,放寬為六十公分。」韓振華指出,全世界除日本及台灣,沒有特別限制攝影機腳架上機,在符合民眾需求、不干擾機內其他乘客及不具攻擊性間求取平衡點,放寬這項規定,「民眾若在飛機上使用自拍棒,影響到其他乘客,空服員也會勸導」。
航警局表示,今年一月底已放寬自拍棒隨身帶上機,如今將有明確規定依循執法。據統計,去年一整年全國十七個機場(含離島),被查獲超過八十三萬件影響飛安物品,包括鼻毛剪刀、修眉刀、青春棒(粉刺夾)等,民眾常放盥洗包忘記取出。
要注意的是鋰電池、行動電源與打火機不得拖運,也不能放手提行李,須隨身攜帶。航警局解釋,行動電源不確定性高,若在行李艙內遭撞擊擠壓變形,發生自燃等危險沒有人知道,隨身攜帶易監控比較安全。
航警局提醒民眾,拖運行李務必在場確認行李通過X光安檢再離開,若有影響飛安物品,勢必延誤起飛間,情節嚴重可罰款二至十萬元。現在機捷通車,開放在A1台北站預掛行李更須現場做確認,因為沒通過安檢的行李會被留在台北,不會送到桃園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