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日前抽樣十四件塑膠袋樣品,有十件檢出PE(聚乙烯)塑膠,卻宣稱可生物分解,僅四件未檢出PE塑膠材質,生物可分解袋僅占三成,消基會呼籲政府明確規範標示。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指出,檢測發現,十件中只有四件是真的可分解,其中三件標示國內的環保標章、一件用國際的環保標章,並有標寫「生物可分解」,其餘十件都只是裂解(變成小碎片),卻也標上環保可分解、自然可分解,甚至印上生物可分解的用詞。
凌永健說,只要是含有PE塑膠材質的塑膠袋,在自然環境中就不會完全被微生物吃掉,只能從大塊變小塊,這叫做「裂解」,而非廠商宣稱的「可自然分解」,讓消費者誤以為花錢支持環保。
他點名「清華大學一般垃圾專用袋」,已使用超過十年,但卻檢出含PE材質,因此並不能完全分解,但該款垃圾袋在其成分標示上卻宣稱為「自然可分解環保袋」,有消費環保之嫌。
他指出,目前政府所推行的「限塑」只是過渡,禁塑才是最終目標。消基會呼籲,政府應推出符合國際潮流且關照消費者權益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