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新增塑膠袋管制對象,包括飲料店、藥局、藥粧店、醫療器材行等,預計於明年1月起實施。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免費塑膠袋充斥台灣,不僅增加垃圾量,也影響環境,之前還有來台就讀博士班的波蘭學生在網路發起連署,要求讓免費塑膠袋從台灣消失,環保署長李應元當時也正面回應表示會修法改變;環保署修正《廢棄物清理法》中「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管制業者從2萬家擴大到9萬家,包括藥妝店、通訊行、書店、文具店、飲料店、水果、冰品店等統統納管,不得提供免費塑膠袋,預計1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的店家,原本只有公部門內的商店、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市等,根據環保署此次的修正內容,行業別將從現在的7大類擴大到14大類,家數從2萬家擴大到9萬家,此外,過去塑膠袋厚度達0.06公釐才要付費取得,這次也取消厚度限制,不論厚薄,都要付費取得。
草案若公告實施,民眾到藥妝店,像是屈臣氏、康是美、醫療器材行、手機、電腦商品、家用電器等通訊行,以及書店、文具店、洗衣店、茶、咖啡等飲料店,還有水果、冰品、麵包、西點、蛋糕、餅乾店等,若有需要塑膠袋,都要自費購買,業者不能再免費提供,至於塑膠袋價格一個是多少,由業者自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