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版圖現跡 辜仲諒被求重刑

 |201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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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特偵組昨天起訴中信金前董事長辜仲諒等人,涉掏空中信集團、中信併購台灣人壽涉利益輸送,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炒作龍邦股票與內線交易三案,檢方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證交法及洗錢等罪起訴辜仲諒、辜家前女婿陳俊哲、辜家帳房吳豐富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八人。在押的朱國榮、吳豐富、張友琛三人移審台北地院。

特偵組起訴指出,相關涉案人員挪用中信資產,甚至曾在一天內以十七層轉匯手法,將中信資產匯往辜家父子的境外公司或陳俊哲私人帳戶;檢方以辜仲諒、陳俊哲、張明田與朱國榮影響金融秩序甚鉅,請求從重量刑。

同案起訴還包括長年為辜家處理財務的張素珠、中信銀董事長室專案科長張友琛、中信金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祕書林桂馨等人;辜濂松因已死亡獲不起訴。同案還有涉及紅火案的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歐詠茵、黃汝強(兩人為紅火公司負責人)因滯留海外發布通緝;中信銀購買內湖機房土地涉嫌套利案,另由台北地檢署偵辦。

特偵組發現

辜曾1天轉匯17層

特偵組自二○一○年接獲檢舉,指辜仲諒違法將公司資產匯至大陸地區從事房地產投資,經過六年密集調閱中信集團海內外公司帳戶明細,並透過司法互助以遠距視訊,取得辜仲諒前妹婿陳俊哲的關鍵供詞,順利拼湊完成辜家洗錢版圖。

二○○四到二○○七年,辜濂松和辜仲諒父子,以中信資產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利用陳俊哲、張友琛、吳豐富、張素珠、李聲凱、歐詠茵、黃汝強等人擔任中信資產公司、CTO公司及相關海內外公司負責人機會,將中信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到辜氏父子投資的境外公司或陳俊哲等人帳戶,共計十三次,侵吞中信金三億美元。

其中一次為二○○五年七月,辜氏父子規畫投資大陸北京順義區房產,決定挪用中信金資產投資,他們先成立境外公司Bel Air,再假藉投資境外公司名義,層層轉匯取得中信資產公司兩千七百萬美元,作為成立海外PPG公司部分投資款,計畫再以PPG購買北京啟城房地產公司。

二○○八年七月二日,辜仲諒在東京召開董事會,改選自己為PPG董事長,再將Bel Air投資PPG兩千七百萬美元股權,全數移轉至他的名下;特偵組發現,辜曾同一天內以十七層轉匯資金。

起訴書中另外指出,陳俊哲透過中信資產與「紅火公司」侵占中信金一億四千萬元,用來購買士林天母土地,套利兩億三千一百萬元。

此外,辜仲諒在中信人壽併購台壽保時涉及利益輸送,朱國榮得知中信金要併購台壽保息,與祕書林桂馨涉及內線交易,不法獲利一億八千多萬元,朱另炒作龍邦股票,獲利五千八百萬餘元。

中信律師團:

辜仲諒未參與、中信沒損失

【本報台北訊】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昨天透過律師團發出聲明指出,特偵組沒有查清事實就起訴,他感到很遺憾,特偵組指他侵占中國信託資產,但中國信託已聲明不僅沒有受到任何損失,甚至還有獲利,哪來的背信和侵占?

另外,特偵組起訴指辜濂松亦為侵占中信金控資產共犯,律師團強調,辜濂松生前曾擔任我國無任所大使,一年飛行里程數繞地球近二十圈,為推動國民外交不遺餘力,身後竟遭特偵組在其本人無從答辯的狀況下,逕指為侵占中信金控公司資產的共犯,令人感到錯愕。

律師聲明中指出,特偵組在起訴書中所謂在民國九十三年至九十六年侵占中國信託資產的九個事實部分中,與辜仲諒有關的僅有四個事實,其他部分都和辜仲諒無關,但檢察官偵辦本案期間,卻動輒對媒體發布誤導閱聽大眾的錯誤消息,令人遺憾。

律師指出,辜濂松生前處事向來公私分明,絕不可能有挪用公司資產情事。何況辜濂松自己以私有資產籌措美金一點二億美元彌補中信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虧損,有此種行事作風之人,豈有可能侵占公司資產?希望社會大眾勿受不實流言誤導,讓辜濂松得以安眠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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