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很多國內外研究皆顯示,兒童、青少年肥胖者,長大後肥胖的機率也特別高,國內外紛紛致力於兒童肥胖預防的同時,國健局兒童健康推展委員會也訂出國內的兒童、青少年肥胖標準,以利未來兒童肥胖流行病學的研究、預防。
根據衛生署一九九七年到二○○二年台灣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以及九十一年衛生署公布的兒童、青少年肥胖定義分析,結果發現六到十二歲的兒童體重過重佔百分之十五,肥胖比率占百分之十二。教育部九十四學年度所做的國中學生健康狀況調查,發現六到十二歲學生體重過重也約占百分十五左右,肥胖比率占一成左右。
研議小組二○○七年新修正出一個針對台灣地區兒童與青少年的肥胖定義標準,二歲到六歲的兒童部分是參考WHO多中心生長參考指標,此指標平均了六個不同人種的國家數據,並嚴格要求為哺育母乳、單胞胎、母親不抽菸的個案,因此是相當可靠、嚴格的標準,不過目前此標準仍在審議中。
根據這個新的肥胖定義標準,五歲男童若BMI超過十七點一就算過重,超過十八點四就算肥胖;而女生BMI超過十七點二就算過重,BMI超過十八點五就算肥胖,每個年齡層有不一樣的標準,整體而言有稍微向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