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菲律賓針對中國大陸提出的南海仲裁案,設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將於今日公布結果,仲裁決定影響深遠,南海案仲裁小組五名法官的背景與組織,也成為外界好奇的焦點。
菲律賓政府於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單方面將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由於北京拒絕參與仲裁,於是由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柳井俊二指派與協調,完成籌組五人仲裁小組。在五人仲裁小組籌組過程中,還發生小插曲,即南海案首席仲裁員原為斯里蘭卡籍法官品托,但他因妻子為菲籍而請退避嫌。
以下為這五名仲裁員的簡介:
一、首席仲裁員、迦納籍法官門薩:現年八十四歲,參與過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孟加拉與緬甸的畫界案,以及常設仲裁庭的孟加拉與印度的海洋爭議。
二、德國籍法官沃爾夫拉姆:一九九六年起即為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曾擔任門薩的副庭長,現為德國國際法協會的會長。他是菲方指定的仲裁員。
三、波蘭籍法官波拉克:由於中國大陸拒絕參與仲裁,柳井俊二於是指派波拉克作為陸方仲裁員。一九八五年曾率領波蘭代表團與蘇聯談判海域劃界事宜。
四、法國籍法官柯:曾是歐洲議會的議員,二○○二年起為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參與過國際法院多宗領土爭議以及畫界案。
五、荷蘭籍法官松斯:烏得勒支大學國際法教授,曾任荷蘭國際法協會的會長、荷蘭外交部公共國際法常設諮詢委員會主席。他參與了「北極日出號」案等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