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供應膳食者的各級學校,都將全面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未來包括基改黃豆、玉米及加工豆腐、豆漿等食品,都不得在校園販賣;另外,高中以下辦理營養午餐的學校午餐供應會,現任學生家長代表應占1/4以上。
修正條文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提供學校衛生相關之諮詢及協助,而高中以下學校也應開設健康相關課程;同時為加強校園餐飲衛生,各級教育主管機關也應會同農衛單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學校的餐飲衛生。 此外,新增條文也規定,高中以下學校班級數四十班者,應至少設置一位營養師,而學校午餐輔導會的成員,現任家長應占1/4以上,中央主管機關也應定期會同地方政府,稽查學校午餐辦理情形。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台灣每年從國外進口230萬噸以上的黃豆,其中有9成是基因改造黃豆,若以基改飼料黃豆加工製作成營養午餐,對學童身心影響甚鉅。她呼籲修法後還有很多問題要解決,衛教農政單位都要嚴格把關,才能讓修法成果真正落實。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則說,當基改食品成為營養午餐的主食,正值發育期的學童卻無可選擇的暴露在基改食品風險中,基改食品要退出校園才能讓孩子吃得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