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賣擱挖啦!」馬路挖不停名列十大民怨,公路總局宣布,自明年元旦起,全台近五千公里長的省道可挖掘施工的月分,從全年十二個月縮短為七個月,其餘五個月限制挖掘,還給用路人好的道路品質。
公路總局養路組科長周宗裕說,二○一一年全台省道挖掘面積達一百萬平方公尺,去年只剩約二十萬平方公尺,今年預計至年底約十五萬平方公尺,五年來減少八成多,主要因多數該埋的管線都已埋好,加上公總要求各管線單位縮時減量、併案開挖、開挖申請把關趨嚴,開挖量沒那麼大。
以往僅節慶選舉禁挖
過去省道全年可開挖,只有農曆春節、國慶、選舉期間禁挖。為了讓用路人有更好的行車環境,公總宣布,省道可挖掘月分從十二個月限縮為七個月,每年一、二、十、十一、十二月限制挖掘施工。
周宗裕說,禁挖月分除非配合政府政策、國防需要、民生需求的自來水、電力、電信、瓦斯、汙水等支配線路新銜接工程或管線毀損緊急搶修,經個案申請核准,才可免受禁挖限制。禁挖月分未經申請核准偷挖,可依「公路法」開罰,第一次三萬元,再犯即重罰十五萬元。
公總統計,道路開挖量最大區域主要集中在新市鎮開發區、人口密集的都會區,例如新北板橋土城間台三線、彰化台一線、高雄市區台一線等。
公總規定,省道新闢路段四年內禁挖,加封完三年內禁挖,正常挖掘每一平方公尺收費五百三十元,若第一年開挖,每平方公尺加收兩百一十元、第二年加收一百四十元、第三年加收七十元,禁挖月分的緊急搶修案件全數比照第一年,加收兩百一十元。副局長夏明勝說,減挖可減少道路施工造成的不便,道路變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