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明定每周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確立周休二日法源,明年1月1日實施。
勞動部表示,修法通過後,明年起勞工每年國定假日也將配合縮減為12天,全年工時才減少48小時,因此雖然每月加班上限未放寬,應不致影響企業界經濟運作及人力調度。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雇主如果違反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雇主不得以正常工時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事由。
對於院版延長每月加班上限未同時通過,勞動部表示,勞工每周工時縮短,但國定假日也將配合減少7天,從19天減為12天,因此全年工時只減少48小時。對企業整體運作及人力調度,應該不會有問題。
此外,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加班上限每月46小時;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除縮短工時到每周不超過40小時,也提案把加班上限改為每月54小時,但這次修法未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