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針對輸台食品新規範,日本農林水產省大臣林芳正日前曾說:「有考慮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告」,前年日本也揚言可能告南韓,但實務上控告勞神傷財,雙方仍透過外交管道持續協商。
日媒分析,控告必定會委託大型的國際律師事務所,所費不貲,裁決至少要二年,實在是曠日費時,所以日本政府一直未對南韓提告。官房長官菅義偉十四日下午被問到是否狀告WTO時,採否定態度,「我們首先要做的是強烈要求台灣取消新規範。」
二○一三年九月,南韓以福島第一核電廠汙水外洩為由,全面禁止日本東北、關東八縣水產品進口,日本政府抗議「沒有科學根據、過度規範」,要求韓方立即取消。當時有媒體披露日方想狀告WTO,林芳正說:「並非絕不提告」,只是保留訴訟選項。
依WTO規則,第一步原告國要向被告訴國提雙邊諮商,若六十天內無法達成協議,得要求成立爭端解決小組。小組由三名成員組成,審查時間六到九個月。
若當事國對爭端解決小組的報告不服,得向上訴機構上訴。若被告國敗訴且未如期執行,爭端解決機構應授權原告國進行合法報復。報復項目原則上應盡量針對同一或同類產業,但也可擴及至其他產業。
農水省官員上個月被國會議員問到是否該告台灣,態度也非常保留,表示提訴要蒐集龐大的資料及損失評估。